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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难民身份后复领中国护照回国 加拿大华男被褫夺永居身份

据加拿大国际广播公司报道,离开中国到加拿大申请到难民身份的华男周某,随后又使用中国护照回国探亲,并周游列国。因此,加拿大政府褫夺了他的难民身份。周某不服,以“ 照顾乡间生病外婆 ”为由提出司法覆核,但加拿大联邦法庭维持了原判决。

于上月公布的判决书指,周某在2015年12月抵达加拿大后,经律师代办并成功取得难民资格。他在2018年6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既然申请了难民庇护,应该无法或不敢回到原籍国迫,但周某以难民身份取得永久居民一年后,于2019年6月,跑到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为其快到期的中国护照申请新护照。

没有风险持中国护照周游世界

记录更显示,他在2016年访古巴一星期,也是使用中国护照。

周更新了中国护照后,又曾用作到访泰国、香港及中国等地。

2020年1月,当周某再次返回加拿大时,终于被边境执法局职员查问。他回答说当时去了中国两个多月看望生病的外婆,以及准备丧事。加拿大移民部门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他回中国两个月说明他在中国很安全,并可来去自由。终于,在2022年11月,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要求RPD批准其褫夺周某的难民身份。

去年三月,RPD接纳加拿大公共安全部申请,认为周某使用中国护照并返回中国,等同有意得到中国外交保护。

并非被逼,没有非回不可的理由

RPD认为,事件中没有人强迫他更新旧中国护照,更没有人强迫他返回中国,也没有人强迫他必须回到加拿大。同时,他也并非外婆的首要照顾者,这并不构成非回不可的理由。

联邦法官津恩(Justice Zinn) 同意RPD的结论,指出周某有很多家人、包括其母亲仍然在中国,可以照顾外婆有余。而且即使个人情感上认为对家中祖上负有照顾责任,亦不等同于法理上不得不回国的要求。所以即使对申请人的处境表示同情,仍然裁定RPD在事件中没有出错。

周某虽然提出,RPD不合理地以他经商、拥有大专学历、又懂得委托律师来申请难民等来评估他理应知道申请中国护照的后果。但法官认为RPD的评估合理,更指出,申请人用中国护照到访香港及泰国等地,这些地方都不是非去不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