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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启动史上最大规模撤销入籍行动:384人被列为首批目标

公民身份能否成为移民政策工具?法学界与行政当局正面交锋

美国司法部正在推进一项前所未有的撤销归化公民身份行动。据悉,联邦当局已将384名归化公民列为首批诉讼对象,相关案件将分发至全国39个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处理。这是特朗普政府将公民身份撤销纳入大规模移民执法体系的最新举措,也标志着这一历史上极为罕见的法律手段正在被系统性地常规化。

美国司法部启动史上最大规模撤销入籍行动

从专业部门到全面铺开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2025年12月发布的内部指导文件,各地办事处被要求在2026财年每月向司法部移送100至200起潜在撤销入籍案件。 在此之前,此类案件历来由司法部移民诉讼办公室的专业律师团队处理,但现在,各地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民事律师将承担主要诉讼职责。

司法部通讯副主任马修·特拉格瑟表示,在特朗普总统和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的领导下,司法部正在推进”史上最高数量的撤销入籍案件转介”。他还称,仅一年内提交的案件总量已超过拜登政府整个四年任期的总和,“还有更多即将到来”。

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联邦检察官执行办公室主任弗朗西·海克斯将这384起案件定性为”第一波”,言下之意是后续规模还将持续扩大。

数字背后的历史落差

这一行动的规模之大,在历史上几乎找不到可比的先例。1990年至2017年间,撤销入籍行动平均每年仅发生约11起;特朗普首次执政后,这一数字小幅上升至每年约15起。而今年,政府撤销入籍的力度已达到19世纪初以来所未见的水平。 

在特朗普第一任期的头18个月,USCIS识别出约2500个潜在撤销入籍案例,但最终转交司法部的约有110起。 而如今,每月的转介目标已高达200起。

尽管384人与2024年超过81.8万名新入籍公民的庞大基数相比似乎微不足道,但批评者认为,这一行动所树立的先例,可能为未来的大规模撤籍潮打开闸门。 

官方辩护与学界忧虑

白宫发言人阿比盖尔·杰克逊将此次行动定性为执行现行法律,而非推行新政策:“公民身份欺诈是严重犯罪,任何违法骗取公民身份者都将被追责。”

然而,法律学界的反应截然不同。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阿曼达·弗罗斯特认为,此举向社会释放了一个危险信号,暗示归化公民与出生公民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权利落差。斯坦福法学院教授卢卡斯·古滕塔格则直言,真正发生的欺诈行为历来都会被严厉追究,但这种大规模撤销入籍行动将建立在对法律的曲解之上,是又一次破坏美国公民身份长期确立原则的尝试。

执行能力的现实制约

这场行动能否顺利推进,本身就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撤销入籍案件并非行政决定,政府必须向联邦法官出示充分证据,经由民事或刑事程序完成。此类案件程序复杂耗时,举证门槛极高,将大量案件交由缺乏专业经验的普通检察官处理,可能导致资源严重分流,挤占原本用于医疗欺诈、民权保护和资产没收等领域的诉讼力量。 

此外,海克斯在内部会议上也坦承,多个检察官办公室的民事部门人手本已不足,目前还在艰难应对大量移民提起的拘留合法性诉讼。

附录:撤销公民身份的法律依据、典型判例与历史数量

一、现行法律依据

美国撤销归化公民身份的主要法律依据为《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核心条款包括:

8 U.S.C. § 1451(民事撤销入籍):授权联邦政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销以非法手段或欺诈方式取得的公民身份,包括:隐瞒重要犯罪记录、使用虚假身份、以假结婚骗取资格,以及在入籍申请中对关键事实作出虚假陈述。

8 U.S.C. § 1425(刑事入籍欺诈):将在入籍过程中提供虚假陈述定性为刑事犯罪,可处监禁及撤销公民身份。

8 U.S.C. § 1481(主动放弃公民身份):规定公民可通过自愿宣誓效忠外国政府等方式自行放弃公民身份,政府须证明当事人系”自愿”为之。

二、最高法院重要判例

Schneiderman v. United States(1943年)

这是迄今为止确立撤销入籍证明标准的最重要判例。联邦政府试图以威廉·施奈德曼是共产党员为由剥夺其公民身份,最高法院以5比3裁定驳回,确立了政府必须提供”清晰、明确、令人信服”的证据方可撤销公民身份的高标准。法院同时明确拒绝以”连坐”方式认定公民资格不符。 

Trop v. Dulles(1958年)

这是最高法院裁定将撤销公民身份作为犯罪惩罚属于违宪的标志性判例。陆军列兵艾伯特·特罗普因二战期间短暂离队被判军事法庭,此后申请护照遭拒,理由是1940年《国籍法》规定战时逃兵将失去公民资格。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规定。 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决中写道,“公民身份不是因行为不端便可到期的执照”,将剥夺公民身份作为惩罚手段本身即构成违宪。 

Afroyim v. Rusk(1967年)

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进一步确认,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保障公民身份,国会无权在当事人未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单方面剥夺其公民资格。这一判决奠定了现代撤销入籍法律的基本宪政边界。

Vance v. Terrazas(1980年)

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定,政府不仅须证明当事人实施了放弃公民身份的行为,还必须证明其具有放弃公民身份的”主观意图”,进一步抬高了撤销入籍的法律门槛。

三、近年典型撤销入籍案例

纳粹战犯系列案(1970年代—2000年代):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撤销入籍案件主要针对二战期间参与战争罪行、入籍时隐瞒相关经历的前纳粹分子。司法部专设”特别调查办公室”(OSI)处理此类案件,数十年间共完成数十起成功撤籍。

2017年DHS监察长报告案:国土安全部内部审计发现,联邦指纹数字化项目查明,有800余名移民曾以不同姓名被驱逐出境,却仍获得了美国公民身份。此案直接推动了特朗普第一任期内撤销入籍行动的扩展。

特朗普第二任期近期案例(2025—2026年):已提起的诉讼涵盖:一名因性犯罪接受军事法庭审判的加纳裔海军陆战队员、一名被指控冒充古巴人骗取公民身份的阿根廷男子,以及一名因经营税务欺诈计划被定罪的尼日利亚男子。

四、历史总量概览

值得注意的是,1907至1967年间的大规模撤籍,相当程度上源于政治性打压——包括针对劳工运动人士、共产党员及政治异见者,最高法院随后逐步收紧了撤销入籍的合法边界,形成了以”欺诈”为核心、严格限定政府权力的现代法律框架。 如今这一框架是否能够承受当前政策冲击,仍将在联邦法院中持续接受检验。